“北京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已通过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的论证,即将实施。
北京市将在2012年年底之前推广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3万辆,建设相适应的各类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和充电桩,并建立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管理资讯化平臺。
北京的“实施方案”拟根据车辆的动力电池容量,对每辆新能源汽车给予每千瓦时3000元的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车最高补助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车最高补助6万元。北京市财政拟为此筹资17.3亿元。这意味着在补贴实施后,北京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将可以获得国家与北京市政府的双重补贴,每车最高补贴额达到12万元。
在配套设置方面,北京市将给予充电站(桩)不超过建设投资30%的财政补贴。充电设施以慢速充电桩为主,快速充电站、电池更换站为辅,三年内建设慢速充电桩36000 个,达到车桩比1:1.2,快速充电站100座,电池更换站1座,电池回收处理站2座,专业维修服务站10座,资讯採集处理站2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