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今(12)日宣布,其全资子公司海润电力拟与金昌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签署《EPC总承包合同》,由海润电力承担70MW光伏电站专案的EPC总承包工作,合同金额合计约6.286亿元(人民币,下同)。此次签约的新专案预计建设期11个月。
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务,是海润光伏从7月份与顺风投资开展合作以来新开拓的业务模式,公司欲借此模式缓解在专案开发方面的资金压力。
在海润光伏此前与顺风投资合作的499MW光伏电站开发项目中,有479MW是通过EPC总包方式进行合作的,均由海润电力实施。
资料显示,金昌海润原为海润光伏控股子公司海润京运通的全资子公司,现由顺风投资实际控制人顺风光电持有95%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