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昨(9)日发布公告称,于12月7日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华北分公司签署了《光伏电站项目开发与投资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项下的合作期限为两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算。
中电投华北分公司将对海润光伏已投运及在建项目以收购方式进行合作;对海润光伏现有前期待建项目资源,由中电投华北分公司和海润光伏共同合作收购及投资建设;对其他国内外新项目,由双方组成联合体共同开发及投资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有报道称,海润光伏与顺风光电的一系列光伏电站合作开发项目,或因顺风光电未成为光伏合规企业而面临执行困难的境况。而两者的合作模式,与此次海润光伏和中电投的合作模式有些相似。
有业内人士指出,尽管在多项政策的支持下,光伏企业开始重返盈利通道,不少公司加大了向上游拓展的力度,但光伏电站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且投资回收期较长,拓展步伐仍需谨慎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