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旷达昨(26)日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旷达阳光与新疆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国信阳光”)在常州市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旷达阳光拟分步收购国信阳光下属6个光伏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收购股权为现金收购,预计投入资金较大。
公告显示,旷达阳光拟收购的光伏项目公司有:
第一步拟收的两个项目公司分别为:
购沭阳国信阳光电力有限公司,已获取沭阳柴沂河一期(北区)10MW地面光伏电站专案核准档;
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已获取云南保山市施甸县木瓜山30MW地面光伏电站专案核准档。
上述两个项目公司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其他拟进行尽职调查的四个项目公司分别为:
温泉县国盛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已取得博州温泉国盛阳光30MW专案;
富蕴国联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已取得富蕴国联阳光一期30MW专案;
若羌县国信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已取得新疆国信阳光若羌一期20MW专案;
焉耆国联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已取得新疆国信阳光焉耆一期30MW专案。
上述四个专案均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同日,江苏旷达宣布,拟使用自有资金1.5亿元对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旷达电力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5亿元。旷达电力成立于2013年6月,是该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实施主体,目前已通过并购青海力诺获得多个光伏电站。
资料显示,2013年全疆光伏产业预计可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亿元,并以同比30%的增幅迎来冬日“暖阳”。江苏旷达此举意在抓住中国国内光伏电站发展机遇,有利于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