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等四部委近日联合公布了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公告再次明确提出了破除新能源汽车地方保护的要求。业内人士表示,京沪两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主力城市需要拿出姿态,以警示后续的地方保护行为。
去(2013)年9月17日,财政部曾在公布的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中明确指出,示范城市或区域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且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随着国家扶持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不断出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纷纷打造当地新能源汽车产业,考虑到利于当地企业的发展,在引入外非本地企业的新能源汽车品牌时,会制定一些差异化条款,比如优先购买本地新能源汽车等。
因此在国家推荐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目录之下,地方政府还设定了一个地方性的产品目录。其中,北京与上海市场针对外地新能源汽车品牌皆有相应的条件要求。
重庆、呼和浩特等地也纷纷提出,采购和补贴的对象是符合当地政府认定的新能源汽车。天津、河南等地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采购对象上也明确规定,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要的前提下,优先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