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伏公布,该公司与中兴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中兴租赁应联合光伏的要求,向供应商购买设备(多晶硅组件),此后将这些设备租赁给联合光伏,为期12年,总代价为约1.49亿美元(约11.55亿港元)。
联合光伏称,设备的账面值为1.1亿美元(约8.53亿港元)。于租期内,设备所有权归中兴租赁所有;于租期届满后,公司向中兴租赁支付购买价100美元后,设备所有权将转让予公司。
联合光伏的付款责任将由公司担保以及由抵押公司若干太阳能发电站资产及以抵押发电站产生的收入的权利作为抵押。
该公司还指出,总租金约1.2亿美元(约9.34亿港元)、其中包括总利息约3468万美元(约2.69亿港元)),将由公司在租期内分连续24期每半年等额支付予中兴租赁。
该公司公司将予支付的利息是根据伦敦银行同业拆息放款利率(LIBOR)加550个点计算,并可在租期内参照 LIBOR 变动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