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公布,早前与上海超日(供应商)订立四份组件销售协定,有关由上海超日向南京协鑫新能源供应若干255瓦、300瓦、305瓦及310瓦太阳能组件,由于订立后并未作出公告,也未根据上市规则举行股东大会以寻求股东批准相关过往主要交易,现寻求追认及批准过往上海超日主要交易。四份协议总值14.02亿人民币(约70亿新台币)。
另外,协鑫早前与宁夏江南建设协议,宁夏江南就一座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的太阳能发电站提供工程、采购及建设服务。代价总值为8.5亿人民币(于约42亿新台币)。协鑫亦委聘西安黄海光伏(承包人),就一座陕西省榆林市的100兆瓦太阳能发电站,提供工程、采购及建设服务。代价8.53亿人民币(约42.6亿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