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外方的行业领域要求,各地可围绕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污水处理、消防等领域,以及具有改革试点和创新示范意义的地方重点项目。原则上每个省市可申报1-2个贷款项目,单个项目贷款额一般不低于2000万美元。对应贷款国别和机构为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德国促进贷款、法国开发署、以色列、北欧投资银行等。
申报截止日期。请各地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做好协调配合,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联合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项目可向外国贷款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5 年 10 月 22 日 14:06 | 分类: 产业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