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部能源局准备宣布2016年的再生能源趸购费率。其中,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趸购费率方案平均降幅为7.85%,但北部系统仍将享有12.5%的补贴加成。
根据经济部能源局的规划,100~500kW的太阳能屋顶上半年收购价将调降7.85%来到每度电新台币4.8元;500kW以上系统则调降7.63%来到新台币4.67元。一般民众试用的20kW以下系统之趸购费率则调降2.86%到新台币6.48元。
经济部原规划趸购费率将下修9~11%,但引起业者反弹,最后调降幅度落在7.85%上下。经济部能源局表示,趸购费率需考量业者设置成本以及合理利润(约5.25%),同时须在民众与业者利益之间调和。由于近期太阳能组件供不应求,造成电池与组件成本上扬,加上台币汇率走贬,能源局因而做出缩小降幅的决定。
然而,《联合新闻网》引述太阳光电发电系统同业公会理事长郑博文的说法,指出虽然小型系统的趸购费率降幅不大,但对于目前台湾安装量最多的100~500kW系统来说,7.85%的降幅仍高;台湾不少工厂、公共设施屋顶的太阳能发电系统规模都落在此一范围内,影响很大。此外,郑博文还希望趸购费率审查期间可以从现行的半年延长到一年。
此外,由于台湾大部分太阳光电系统运营采取租赁模式经营,业者也呼吁政府在评量趸购费率时,能将租赁模式下的租金成本纳入考虑。
根据EnergyTrend研究统计,2013年时,因趸购费率较高,台湾系统业者可享有约10%的投资报酬率(IRR);后来逐年调降,目前的IRR已降到6%左右。由于趸购费率调降会直接影响到IRR,使业者在此情况下必须寻求降低成本的管道,对产业发展而言可能会造成影响。但综观全球补贴费率变化现象,可知趸购费率调降是必然的趋势。
北部仍享加成
虽然台湾整体太阳能趸购价格调降,但为加强区域发展,2016年起的各地竞标量将采地域分配,且部分地区也将享有补贴加成。
根据台湾经济部所审定的新计费公式,包含北北基、桃、竹、苗等六大区域在内的台湾北部地区,2016年所享有的趸购费率加成将从现行的5%上调到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