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经信会、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区先进光伏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定自即日起该省新采购的光伏组件都须满足“领跑者”计划的高效标准,成为“十三五”期间最先推出光伏产品进入市场标准的地区。
宁夏省为推动光伏技术与产业升级,特别颁布《意见》,要求区域内的光伏项目所采购的新组件皆须以公信部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为基准,亦即全面采行领跑者计划标准。根据领跑者计划,单、多晶硅电池组成的组件转换效率应分别达到17%与16.5%、高倍聚光光伏组件的转换效率须达30%、薄膜电池组件式种类不同须达12-13%以上。
宁夏长期以来是中国官方大力发展太阳能的区域,2014年11月曾与国家能源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开发“宁夏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采取新能源产业的集约化、光伏与扶贫结合等方式,经验供全国参考。宁夏属一类资源区,2016年起适用的上网标竿电价为人民币0.8元/kWh,比先前低了0.1元人民币之多。地方政府因应此变化推出《意见》,旨在领导市场改采先进、高效产品来保障投资收益,同时避免劣质组件冲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