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称,部分电动车厂和租赁运营公司,以循环使用电池组装配整车方式,以少充多,骗取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大量补贴。高额补贴不仅令一些原本没有新能源技术储备的汽车生产企业争先恐后投入“电动化”,还在销售环节进行算计。目前工信部等部门已经启动调查,针对骗取新能源汽车补贴的企业或将面临吊销生产资质的严厉处罚。
对此,一位从事动力电池专家王敏(化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种现象的确存在,靠不正当手法获得补贴的企业多为小型企业或改装厂。”
王敏对此解释称,一些车企骗取新能源补贴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整车企业全资或参股汽车租赁公司,通过“自产自销”的方式,拿到国家和地方对电动车的补贴;租赁公司购买的车辆并没有投入运营,但是这些车辆在上牌之后,补贴已经到手。在两类细分行业,一类是用于共享、租赁的乘用车,一类是用于城市物流的运营类车辆,都有骗补的情况发生。
另一种方式,则是由一家汽车租赁运营公司主导,一边采购整车企业,一边与电池企业合作,通过“多采购整车,少采购电池”的方式,从中获取补贴。这种方式是通过协力厂商运营公司来暗箱操作,有些车辆运营公司,一手牵着产销规模甚小的电动车生产企业,一手与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合作,通过将两类公司的产品捏合在一起组成电动车,获得政府补贴,很多车辆“空有牌照”,并没有真正上路运营。
根据2015年1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