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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电动车或纳入摩托车管理范畴 政策或将2016年出台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6 年 02 月 03 日 16:50 | 分类: 产业资讯

据了解,工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部等部委已经对微型电动汽车进行调研,通过高标准放行一小部分产品后,其他微型电动车或将纳入新的摩托车管理范畴。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微型电动车课题组组长介绍,通过多次微型电动车发展问题的调研与讨论,并形成了相关的政策管理建议方案。他表示,马凯总理对微型电动车的发展已有批示,要纳入正常的机动车管理。

这是一个积极正面的信号,而不是否认微型电动车的存在价值。

在具体的管理标准上,一位从事新能源汽车研究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政策倾向于按照类似欧盟的摩托车归类管理微型电动车。同时,在欧盟标准之上,按照中国不同城市特色区分管理,比如,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禁止微型电动车上路,但远郊区可放开,三四线及以下的城市也可以上路,这就规避了实际管理中的很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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