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定国家能源发展目标,中国国家能源局于3日宣布政策,规定到2020年时,非化石燃料的再生能源等能源比重需占全国能源消费量15%,2030年还需到达20%。
中国《新华社》消息,国家能源局所发布的《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订定2020、2030年各省级行政区的用电配置规划。2020年时,全国非化石能源所占全社会用电量需在15%左右,比2015年的12%更高。同时,2020年非水电的再生能源比例占整体能源消耗量之比重,上海等省分须达5%、广东7%、北京与河北10%、新疆与甘肃等则为13%。
相关内容指出,“硬指标”依照各省分、区域、市的能源状况来订定不同的发展规划,并以非水力再生能源为主要发展指标,致力于提高全社会用电量中的非水力再生能源发电量比例。在提出“硬指标”后,再行编制各行政区适用的再生能源开发规划。能源局表示,以各省区市为单位来制定再生能源开发目标,将一并搭配能源规划、政策实施、监测与评价等工作,借此优化能源结构,并落实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同时,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也将同时推行。该证书可藉著证书交易平台按照市场机制来交易,且中国国家能源局规定,2020年时各发电企业的非水电再生能源发电量须达总发电量9%以上(专门的非化石能源企业除外),而未达成的目标可透过证书交易来完成。绿电证书也能比照碳权与节能交易形式来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