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对于光伏发电生产的产品有增值税优惠的方案。8月25日公告此一政策将延续至2018年年底。
中国大陆财政部发布《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通知》(财税(2016)81号文),指出:经国务院批准,将继续对光伏发电实施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对纳税人销售自产、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该文下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文件指出,在文到之日前,按通知规定,已征之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