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严重的弃风、弃光限电问题的甘肃省,日前由中国国家能源局确立为全国第二个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希望比照张家口经验,推动发电、用电平衡。
甘肃省发改委转达,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支持甘肃省创建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的复函》文件,订定甘肃省为河北张家口之后的第二个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区。复函要求甘肃省在开发示范区时,须建立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提高新能源供应比例,目标是在2020年时使新能源装机比例达到50%以上、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30%以上,非化石能源在一次性的能源消费占比达25%以上。
在电缆建设部分,复函要求确保酒泉至湖南的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所输送的新能源电量须占总输电量40%以上。同时,河西走廊、兰州到陇东河西北区域间的750kV电网建设也需加强,以提高甘肃省新能源电力外送能力。
甘肃省发改委统计,201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占总装机量58%,包括12.47GW的风力、5.81GW的光伏发电。同年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44.7%。
由于在地的可再生能源用电消纳能力不足,电力外输通道也不够完备,甘肃省面临严重的弃光、弃风问题,2015年浪费了上百亿度风、光电力。甘肃省已被规定,在既有的备案完工之前不核可新的备案,且也透过保证收购发电时数来限制发电时数。
甘肃省将透过落实再生能源优先调度机制、建立有偿调峰机制、调整备转容量等方式,比照张家口经验,鼓励在地用电结构调整,建立较完善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与消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