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被中国列为“十三五”计划的重要项目。2月4日,中国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下称《纲要》),从多个面向进行开发规划。在太阳能光伏方面,要求以生态保护为前提,因地制宜发展各类型光伏发电,并提高新能源发电比例。
《纲要》定位为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的规划,设定2015年为发展基期,2020、2030年为中期与远期目标。该文强调,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人口资源环境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整合。同时,将并行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一带一路”,对国土空间的开发、保护、整治等相关活动进行指导和控管。
挑战与应变
《纲要》第一章说明中国国土的基本形势,并于第二章指出,国内虽然资源丰富,但无论在人均资源、矿产、水土资源等面相均有严重的分布不均问题。尤其资源丰富区往往与生态脆弱区重叠,加以资源需求持续成长,导致国内对于石油、铁矿等矿产资源的对外依赖度持续提高。同时,因水污染、空气污染等因素造成的生态环境压力也在加大,水土和海洋环保状况均有恶化现象。
由于中国在经济布局、人口、资源分布方面的不协调,导致国土开发格局不均;基础建设不足,都市防灾力普遍薄弱,医疗和卫生资源不均,加上城乡差距大,整体开发质量也有待提升。
为此,《纲要》指出须以国土开发与资源环境乘载力互相配合为发展基础,致力于推动经济发展兼顾自然环境治理的方式,并使人口与资源分配均衡。为达此目标,须制订整体性的国土规划和开发方针。
《纲要》具体划分“五级三类”国土类型,制订各区之范围、保护类别、措施和重点。
光伏列入能源安全保障体系,强调因地制宜发展
太阳能光伏等能源主题,列入《纲要》的第八章“支撑保护”的第四节〈建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内容,该小节包括三个面向:加强能源矿产探勘、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水平、完善高效快捷的输送网络等。
光伏发电与风力发电、生质能、核能、天然气、海洋能等中国列入“新能源”领域的能源类别,均属“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水平”一环。其目标为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转型、优化能源结构,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扩大利用,落实新能源整合性(集成)示范工程,并根据各区域状况,因地制宜推动光伏与光热发电,借此带动再生能源发展,提高非化石能源的比例。
而在输电网络部分,则提出将强化智慧电网与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建置。远距离输电(如:西电东送)之规模须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