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能源一号报道,当地时间2018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华光伏反倾销调查的新一轮行政复审初步结果。天合光能、晶澳、中盛光电(ET Solar)、杭州桑尼、横店东磁、珈伟太阳能、光为绿色科技、浙江启鑫、拓日新能、苏美达、英利、无锡尚德等22家企业的反倾销税率统一定为61.61%。
根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报道:
当地时间2018年1月5日,印度保障措施总局做出印度光伏保障措施调查初裁,向印度中央政府提出临时措施建议:对进入印度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包括晶体硅电池及组件和薄膜电池及组件)征收70%的从价税作为临时保障措施税,为期200天。
同时建议在印度特殊经济区(SEZ)的企业不受保障措施影响。中国和马来西亚以外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单独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3%,合计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9%,因此建议不受保障措施影响。
该建议将提交印度中央政府,并由中央政府发布正式公告后生效。初裁裁决依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做出,保障措施总局将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做出本案终裁裁决。
目前,中国是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而美国、印度分别拍第二、第三。根据有关数据,中国占全球市场份额约为54%,美国、印度市场能占到全球市场份额的22%,三国累计为76%。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统计,除光伏行业各环节中,国内除硅料产量进展全球不足50%以外,硅片、电池片、组件产量均在68%以上,如下图所示。
因此,出口量占国内的光伏制造企业很大的市场份额。作为第二、第三大光伏应用市场,美国、印度,对中国征收61.61%和70%的高额税率,将对中国的光伏产品出口造成很大的影响。
文章来源:智汇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