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集邦新能源网 > 产业资讯 > 正文

国家发改委发布核定区域电网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8 年 03 月 01 日 9:39 | 分类: 产业资讯

2018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核定区域电网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224号),规定了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首个监管周期(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两部制输电价格水平,其中:电量电价随区域电网实际交易结算电量收取,由购电方承担;容量电价随各省级电网终端销售电量(含市场化交易电量)收取。西北区域电网中,新疆电量电价为0.02元/千瓦时,容量电价为0.0014元/千瓦时。区域电网容量电价作为上级电网分摊费用通过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不再向市场交易用户收取;若首个监管周期未纳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则需向市场交易用户单独收取。

通知还要求,积极推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通过跨省跨区专项工程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其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送出省输电价格、区域电网电量电价及损耗、落地省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相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国家发改委发布核定区域电网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发布核定区域电网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发布核定区域电网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发布核定区域电网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发布核定区域电网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

来源:广西发改委

Share
【免责声明】
  • 1、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包含的内容和信息是根据公开资料分析和演释,该公开资料,属可靠之来源搜集,但这些分析和信息并未经独立核实。本网站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在本网站的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2、任何在「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上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资讯、研究报告、产品价格等),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均只作为参考,您须对您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如有错漏,请以各公司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3、「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信息服务基于"现况"及"现有"提供,网站的信息和内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4、「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尊重并保护所有使用用户的个人隐私权,您注册的用户名、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资料,非经您亲自许可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会主动地泄露给第三方。
【版权声明】
  • 「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属于「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网站所有,未经本站之同意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亦不得有其他任何违反本站著作权之行为。
相关推荐

江苏、广东:绿电交易价比基准价高7.7分/W!

发布日期: 2022 年 12 月 27 日 10:09  |  关键字: ,

“十四五”启幕,电改要啃哪些“硬骨头”?

发布日期: 2021 年 01 月 06 日 9:54  |  关键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