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加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全区上网电价及销售电价的通知》。截止目前,已经调整电价的省市已经有28个,还差吉林、甘肃、新疆这三个省份就能完成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第一项措施。
而此前,国家发改委在5月16日召开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中就提到,目前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幅大概在7%。
而接下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将印发《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决定将因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电网企业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据估计,该项措施涉及金额约216亿元,可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2.16分,降幅达2.7%。
结合已经调整电价的省份对比,西藏这次的电价调整并不是只对工商业电价进行了调整,本次电价调整的范围还涉及到了上网电价、居民5~10月阶梯优惠电价、工商业7~9月份增量用电优惠电价、“煤改电”用户优惠电价等。
而且,文件中还明确了昌都电网将与中部电网实现同网同价,也就是说将来西藏将由3个电网变成2个。
下面是电价调整的情况,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除“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余上网电价都调整为0.1元/千瓦时:
1、第Ⅰ类水电站上网电价由0.377元/千瓦时调整为0.30元/千瓦时;第Ⅱ类水电站由0.439元/千瓦时调整为0.35元/千瓦时。
2、第Ⅰ类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0.25元/千瓦时调整为0.10元/千瓦时;第Ⅱ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选择“全额上网”模式的由0.25元/千瓦时调整为0.10元/千瓦时。
3、在每年5-10月份,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超过300千瓦时的电量,执行所属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基础上降低0.05元/千瓦时的优惠电价。优惠电价由电网企业在输配环节自行消化。
4、工商业用户在7-9月份用电量相较同年6月份的增加电量,执行所属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基础上降低0.05元/千瓦时的优惠电价。优惠电价由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各一半的方式消化。
5、对全区集中供暖的电锅炉用户统一试行居民用电价格,并执行两部制电价。
原文件见下:
原文来源:西藏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