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山西省在运容量为9MW/4.5MWh的3个电储能联合火电调频试点项目运行稳定,今年上半年研究确定的11个电储能项目进展顺利,下一步将根据装机占比增加情况,逐步增加试点项目,为何山西成为最受储能企业青睐的省份呢?
早在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就发布了《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首次给予明确了储能在辅助服务市场的主体地位,电储能也随之进入了各省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的视野。
2017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又发布《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强调全面跨省跨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强调实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项目全覆盖,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
2017年11月7日,山西能监办发布《关于鼓励电储能参与山西省调峰调频辅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共有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电储能参与辅助服务的基本要求,详细规定了参与主体、参与品种、参与方式等要求,特别对电储能设施在不同参与方式下的容量及充放电时间给出具体要求;
第二部分加强电储能项目试点管理工作,通过鼓励多种技术路线参与、实行电储能项目试点备案制、规定了电储能设施不同参与方式下调峰、调频试点数量;
第三部分研究了电储能项目所需的政策支持,要求省调控中心应充分利用电储能的特性,研究和提出更加优化的调峰调频控制策略,基于调峰调频效果,同等交易价格条件下优先调用电储能等优质资源;
第四部分对独立、联合式电储能项目分别制定了并网流程;
第五部分要求电储能设施严格执行“双细则”考核补偿规定。
此外,还规定了独立参与的电储能项目开工、投运的前期工作。
政策以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储能运营企业等为参与主体,均可以联合或独立的方式参与调峰或调频,独立参与调峰的单个电储能设施额定容量应达到10MW及以上,额定功率持续充电时间应在4小时及以上。独立参与调频的电储能设施额定功率应达到15MW及以上,持续充放电时间达到15分钟以上。
在国家政策发布之后,目前在辅助服务领域,由于山西省的调频交易补偿标准高,所以受到众多储能企业的青睐。
除了补偿高之外,山西省火电机组比重较高,水电等调频资源严重不足,储能参与调频辅助服务的回报比较理想。此外,山西省目前对于调频资源的调用方式较为合理,能保证优质调频资源优先得到调用并获取相应回报,而不是传统的“大锅饭”模式,调节效果好坏在补偿上差别不明显。
原文来源:储能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