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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00 MW电池储能项目迎来第二次招标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8 年 06 月 25 日 11:14 | 分类: 产业资讯

继半个月前第一次招标结果公布后,河南最大储能项目迎来了第二次招标,这次规模更大,引发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河南电网100MW电池储能示范工程由国家电网平高集团全额投资,中国电建华中设计院承担首批整体方案设计。同时,该示范工程也是国家电网2017年总部科技项目涉及的三大储能项目的配套工程之一。

6月21日,平高集团河南电网100MW储能示范工程连续发布设备类项目采购招标公告。与半个月前的第一批一样,本批设备类项目采购招标也分为八个标包分别招标。其中第三标包单独招标,需求量为32套,质保期2年,截止时间为7月17日上午9点。

而在之前的6月8日,河南电网100MW电池储能示范工程公布首批设备类采购项目中标评审结果。在首批招标项目的8个标包中,有4个标包产生了中标候选人(见下图)。6月7日,第二、第四标包开始二次招标,截止日期为6月27日。

河南100 MW电池储能项目迎来第二次招标

从上图中可以看到,力神电池、南都电源分别以2024万元和1808万元位列第一、第三标包8套集装箱成套储能设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根据首批中标评审结果推算,包括储能电池和储能集装箱在内,本次招标总金额最终将在1.4亿元左右。

综合第一、第二两批设备招标规模相加达到(90MW/90MWh)。这也意味着,该示范工程的设备类采购将只剩下不多的份额。据了解,此前参与第一批次竞标的电池与储能系统商将继续跟进,江苏、广东一些并未参与首批竞逐的厂商也将加入进来。
原文件见下:

河南电网100兆瓦电池储能示范工程第二批设备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GJC-CD-W-2018-06-05 /内部编号:CDZBCG-2018-72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并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电网100兆瓦电池储能示范工程第二批设备类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PGJC-CD-W-2018-06-05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4 招标范围:河南100 MW电池储能项目迎来第二次招标

2.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若接受外购外协,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的供应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应当合法有效,由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未提供合法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2015年-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第1、2、4、5包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以来至少一份1MWh及以上电池系统在建或投产工程业绩;第6、7、8包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以来至少一份在储能系统应用的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1日起至2018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后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平顶山市新华路南段锦绣星龙7号楼二单元902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4.3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售价: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7月12日上午9:00整。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地点(同开标地点):平顶山市龙源大酒店一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原文来源:高工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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