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能源局信息,为规范光伏发电秩序,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和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有关要求,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贵州能源监管办、华北能源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现场督查,重点了解掌握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并网接入、电量收购、价格政策执行、电费结算和补贴支付、项目用地等相关情况。
6月25日至29日,华北能源监管局会同天津市、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成三个联合工作组分别在三省(区、市)同时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现场监管工作。联合工作组听取了相关地市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关于光伏发电整体发展情况、并网接入情况、相关价格执行情况和电费、补贴结算支付情况的汇报。先后对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阜平县供电分公司,包头供电局等7家电网企业和阜平县平阳国家电投20兆瓦光伏电站、张北县亿利50兆瓦光伏扶贫电站、包头固阳50兆瓦光伏电站等6家光伏发电企业进行了现场督导。
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会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先后赴广东阳江、惠州有关供电企业及光伏发电企业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现场督查。工作组一行分别与各电力企业进行了座谈,就土地使用费用、并网受理、电力消纳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照督查资料清单逐一检查,重点了解掌握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并网接入、电量收购、价格政策执行、电费结算和补贴支付、项目用地等相关情况。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结合企业自查材料,形成专项监管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推动光伏发电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贵州能源监管办会同贵州省能源局联合开展了2017年度贵州光伏发电专项监管,重点围绕贵州光伏发电基本情况、并网接入情况、相关价格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电量收购和电费结算及补贴支付情况等方面开展。经制定方案、成立工作组、企业自查、座谈调研、现场检查、专题约谈等阶段,专项监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从专项监管工作情况看,各地执行国家光伏发电下达规模、电网企业并网接入、光伏发电电量全额收购和电费结算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个别地区光伏发电消纳受限、涉及分布式光伏发电投诉咨询较多、可再生能源补助的申报和结算滞后等问题。
从专项监管工作成效看,联合工作组听取了相关地市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关于光伏发电整体发展情况、并网接入情况、相关价格执行情况和电费、补贴结算支付情况的汇报。分别抽查了业主申请材料档案、电费、补贴结算账目和票据等资料。随后,各工作组深入光伏发电一线进行实地了解。通过与业主座谈、查阅台账、查看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项目的合规性、并网接入服务、接入工程回购、电费和补贴支付、绿色通道开辟、扶贫资金下发、电站运维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和督导,对近期国家出台的光伏发电产业政策进行了再次宣贯和强调,防止出现由于政策误读而影响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代备案和补贴垫付等相关工作。推动了对国家出台的能源规划、政策、规则和国家批复(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落实情况及“放管服”承接情况的监管,督促了地方层面与国家层面能源规划、政策、规则的有效衔接。
按照国家能源局的安排部署,下一步各地能源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现场督查工作,结合企业自查材料,形成专项监管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推动光伏发电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原文来源:太阳能发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