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底,美国国税局(IRS)明确了太阳能开发领域的30%投资税收抵免(ITC)规定政策延续时间表。
按照这一时间表,30%的税收抵免可用到2019年底,届时它将逐步减少,直到4年后最终达到10%。在这一明确的规定指导下,基本上只要开发商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开始建设”太阳能项目并在2023年底完成,该项目就有资格获得全部30%的投资税收抵免。
在本次下达的政策中,明确解释了在规则体系内什么是“开始建设”。
一种方法是在现场或在为项目制造设备的工厂展示“实际工作”,因为只有在项目向制造商下达装订设备订单后才能在工厂开工。
另一个是开发人员“承担”项目总成本的至少5%。成本通常不仅仅是通过花钱来“发生”;开发商必须接受服务或设备的交付或所有权。
简单的解释是,美国国税局将太阳能项目开发的“开始建设”规则与风能生产税收抵免规则结合起来,允许5%的安全港规则或体力劳动测试。
根据百分之五的安全港规则,只要开发商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已经承担了该项目成本的5%,该项目将有资格获得全部ITC。根据实际工作测试规则,开发人员必须表明项目的实际工作已经开始并持续到项目结束。
百分之五的安全港规则还包括连续性要求,但这可以通过“支付能源财产成本中包含的额外金额,签订有关额外财产或工作的有约束力的书面合同,获得必要的许可证和执行”来实现。根据BakerBotts发布的备忘录,这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体力劳动。
该公司在备忘录中还表示,“连续性安全港尤其将有利于寻求使ITC金额最大化的纳税人。”
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但开发人员似乎完全有可能为一个太阳能项目承担成本,并为该项目提供所有设备,但组件除外。其中许多国家将在2021年之前对其征收关税。通过在2022年交付太阳能组件,一个精明的太阳能开发商仍然可以享受全额30%的税收减免。
文章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