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集邦新能源网 > 产业资讯 > 正文

河北省力争至2020年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200万千瓦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8 年 07 月 16 日 9:49 | 分类: 产业资讯

近日,省发改委印发《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指出,以推进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和光伏扶贫工作为重点,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到2020年,力争全省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200万千瓦,累计达到400万千瓦。

指导意见明确了以下重点任务:

积极推广“光伏+热源”供暖。在开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优化方案,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为建立完善的太阳能取暖支持政策、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奠定基础。

因地制宜开展分布式光伏扶贫。结合全省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学校、养老院等公共服务建筑及贫困户屋顶,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增加村集体和贫困户收入。

积极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绿色用能。在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建筑有条件的屋顶,鼓励通过市场化模式,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建设自发自用光伏发电设施,推动机关、事业等单位绿色用能。

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支持利用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大型工矿企业厂房屋顶及闲散用地,建设自发自用、平价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并鼓励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

“对‘光伏+热源’供暖所需光伏发电规模,优先支持,应保尽保;对光伏扶贫发电规模重点支持。”指导意见提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加强与国家沟通,争取国家建设规模支持。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规模,结合全省规划目标,分年度制定下达各市建设计划。电网企业根据规划目标任务,统筹做好配电网改造和建设,及时开展电网接入工作,优先安排太阳能取暖光伏发电和光伏扶贫项目并网发电。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规模不超过50千瓦,且由自然人自主建设,由当地电网企业代个人办理备案。建设规模不超过6兆瓦的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且由非自然人开发建设的,由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备案;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单体项目规模大于6兆瓦、但不超过2万千瓦,且由非自然人开发建设的,由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豁免发电业务许可。

Share
【免责声明】
  • 1、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包含的内容和信息是根据公开资料分析和演释,该公开资料,属可靠之来源搜集,但这些分析和信息并未经独立核实。本网站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在本网站的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2、任何在「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上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资讯、研究报告、产品价格等),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均只作为参考,您须对您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如有错漏,请以各公司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3、「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信息服务基于"现况"及"现有"提供,网站的信息和内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4、「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尊重并保护所有使用用户的个人隐私权,您注册的用户名、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资料,非经您亲自许可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会主动地泄露给第三方。
【版权声明】
  • 「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属于「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网站所有,未经本站之同意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亦不得有其他任何违反本站著作权之行为。
相关推荐

10.15亿元!国家电投150MW项目开工

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19 日 20:01  |  关键字: ,

黑龙江省首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开工

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18 日 9:51  |  关键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