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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531后新投运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统一降低0.05元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8 年 07 月 20 日 9:28 | 分类: 产业资讯

近期,广东电网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出,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舍)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自5月31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1类,I11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

自5月31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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