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字【2018】123号)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的“十三五”期间山东省煤炭消费总量压减10%左右的任务要求。
文件明确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左右。
同时,大力实施“外电入鲁”,减少省内煤炭消费。强化智能电网建设,进一步发挥好锡盟至济南、榆横至潍坊、上海庙至临沂、扎鲁特至青州4条特高压输电通道作用。争取国家支持,搭建与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资源富集省(区)的政府合作平台,加快配套电源开发建设,开拓省外能源供应渠道,提高“外电入鲁”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到2020年,全省接纳省外来电能力达到35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