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同意四川省、青海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综合试点方案的复函指出,四川省、青海省开展产业园区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综合试点(以下简称综合试点),是在其他地区已开展就近消纳试点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经商有关单位,原则同意《四川省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综合试点方案》和《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综合试点方案》。
复函中,国家能源局要求充分发挥产业园区就近消纳可再生能源的优势。综合试点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循环经济试验区等产业园区开展,要充分利用产业园区用电密度大、负荷稳的特点,发挥好产业园区供需联系紧密、协调机制灵活的优势。请你们加强对园区用户和发电企业工作指导,积极探索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的新途径,协调电网企业加大输送可再生能源力度,进一步提高园区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
此外,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利益调节机制。综合试点方案要与本地电力市场化改革紧密结合,发挥可再生能源边际成本低的优势,提高用户就近消纳的积极性。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与传统火电机组之间的利益调节机制,引导火电机组主动为可再生能源调峰,促进可再生能源多发满发。
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无补贴平价上网。综合试点方案实施过程中,要统筹兼顾就近消纳和促进可再生能源逐步实现无补贴平价上网。对试点中承诺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在现有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