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中提到:
将探索峰谷分时电价形成机制
探索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削峰填谷,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电储能试行峰谷分时电价。鼓励电力市场主体签订包括峰、谷、平时段价格和电量的交易合同。
完善电储能企业向电网反送电价格机制,鼓励储能企业通过峰谷电价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加快发展。落实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
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
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执行时间至2025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