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公布的光伏标杆电价草案来看,获得2019年指标的地面电站很可能会在2020年并网。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综合昨日就2019年光伏的电价政策,做了第二轮征求意见。这次价格的制定,充分征求了专家、企业的意见,从目前的大致意见来看,
1)虽然补贴强度给的很低,相对于2018年出现大幅下降,但基本在企业能接受的下限,虽然几乎无竞价的空间,但为了获得更多的规模指标,大家都是能理解和支持的。
2)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型项目的差异化,给予不同的补贴强度和管理方法,这种补一刀切的做法,给各种类型项目都留下发展的空间。
因此,个人认为,如果二稿方案就是最终方案,应该是一份成功的、受欢迎的政策文件。
然而,由于这个方案与以往的价格方案变化较大,且各类项目管理不同,会有一些不适应。昨天传出来的都是草案,大多数人都关注电价,忽略了两个细节。
先说一下主要内容:
1、地面电站价格
采用竞争性配置方式。
三类资源区集中式电站招标上限电价分别为0.4、0.45、0.55元/kWh;
自政策发出后的第二个季度开始,按季度退坡,每季退0.01元/kWh。
2、工商业分布式
执行标杆电价,不竞价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项目按全电量0.1~0.12元/kWh补贴。
“全额上网”模式分布式按当地资源区的集中电站招标上限价格执行;
上述补贴,自政策发出后的第二个季度开始,按季度退坡,每季退0.01元/kWh。
3、自然人户用项目
执行标杆电价,不竞价
无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还是“全额上网”,均采用0.15~0.18元/kWh的补贴额度,且全年保持不变。即“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均采用“脱硫煤标杆电价+0.18元/kWh”的电价。
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
1、地面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电价2019年会调整2次,每次下调0.01元/kWh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标书,是“自政策发出后的第二个季度开始下调”。目前,已经是2019年一季度,即使政策月底发出来,那要从第二个季度开始下调,即3月30日电价不会下调,而6月30日、9月30日会分别下调0.01元/kWh。由于2020年电价政策还不确定,所以12月31日后的下降幅度可能就不是0.01元/kWh。
2、地面电站的电价以竞价时间为准,分布式电价以并网时间为准
1)对于地面电站
国家层面的规模指标确定后,下发给各省,各省会组织省内的竞争性配置。经过评选后,确定进入省内补贴规模的项目名单。自名单公布之日起算,项目只要在4个季度内建成并网即可获得当初的电价。
举个例子:
假设,
国家能源局2月1日将各省规模指标发出;
A省(Ⅲ类区)3月1号下发竞争性配置通知,要求省内企业上报相关材料;在0.55元/kWh的最高电价下竞争,在4月1日~6月30日完成评审,并下发入围项目名单;B企业项目以0.53元/kWh的电价入围。
B企业只需要在4个季度内(含当季度)保证项目并网,即2020年3月30日之前并网,就可以获得0.53元/kWh的电价。
如果A省动作比较慢,7~9月之间才完成省内规模指标的分配,则需要在0.54元/kWh的电价下竞标,B企业以0.52元/kWh的电价入围项目名单,则B企业只需要2020年6月30日之前并网,就可以获得0.52元/kWh的电价。
依次类推。
因此,很有可能出现,拿到2019年指标的地面电站项目,2020年1季度才并网。
2)对于分布式,户用项目
分布式、户用项目,则是按照并网时间,并网时间落在表1的哪个时间段,电价就取哪个时间段。
比如,某“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项目在2019年8月15日并网,则度电补贴为0.09元/kWh。
来源: 王淑娟 智汇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