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月份,备受关注的当属光伏无补贴政策的出台,对于行业热议问题,诸如是否所有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都不再享受国家补贴了,如何保障无补贴平价项目电量全额收购等等,国家能源局进行了解读,22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对相关问题作了进一步回复。
在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强调,2019年以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光伏发展将分成两大块:一大块就是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另一块就是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紧接着1月29日,两部委再次发文明确,纳入规划的风能、光伏发电,在消纳不受限地区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全额安排计划,这也为后续无补贴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利好的政策扶持。
1月份,哪些国家与地方政策备受关注,哪些补贴、电价、分布式、扶贫政策的新变化值得重视,相关光伏的利好政策还有什么?
经光伏头条复盘分析发现:
国家:出台光伏新政策7条;1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光伏、风电即将迎来平价上网新节点。
国家能源局对《通知》进行解读时表示,该文件明确的八项支持政策措施,助推平价上网的顺利实施,其中包括执行固定电价收购政策、强化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鼓励就近直接交易、鼓励通过绿证获得收益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国家发改委主题新闻发布会中也表示,从消费端看,无补贴平价上网的风电、光伏电力将进一步降低用户端电价,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从生产端看,无补贴平价上网政策有助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电站建设,加大清洁能源供给规模,也有助于推动发电企业不断改进生产技术,从而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成本不断降低,实现良性循环。
此外,1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中就项目业主确定、明确增量和存量范围、增量配电网规划、投资建设与运营等重点议题提出三十项要求。其中强调,不建议电网企业或当地政府投资平台控股试点项目。
1月国家政策一览
地方 :共出台26条;广东、山东、浙江、上海、北京、湖北、安徽、吉林、宁夏、新疆、陕西、青海等12省市的光伏政策有新的变动。
光伏补贴政策:浙江2条;广东2条;北京、上海、湖北、安徽各1条;
分布式光伏政策:广东、浙江、北京各1条;
光伏扶贫政策:新疆、陕西各1条;
能源规划/方案政策:青海1条、宁夏1条;
光伏电站/项目政策:陕西2条;吉林1条;
电力辅助服务政策:宁夏、华北、东北各1条;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政策:山东1条;
电网考核补偿政策:青海1条、新疆2条;
据悉,本月出台的光伏补贴政策条数相对较多。继上个月河北、山东、浙江平湖等地区陆续明确户用光伏补贴之后(内容详情可浏览:19省、41条!补贴、电价、光伏扶贫、领跑者等12月光伏政策复盘分析),2019年1月份,以广东佛山为代表的地区补贴政策、补助资金相继下发。
例如,佛山发改局率先出台了《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户用光伏项目补助0.25元/度,连补5年。光伏补贴的明确也让光伏人信心倍增,期待其他省市补贴政策的出台,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也会持续关注。
佛山发改局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中明确提出,对2016-2018年建成且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对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
此外,浙江萧山、北京、上海等地方光伏补贴政策相继发布,补助资金纷纷下发。
浙江杭州萧山区《关于申报2018年度萧山区光伏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中明确了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的光伏补贴为0.2元/度;北京延庆区分布式光伏项目执行0.3元/度的补贴等等。
1月地方政策
整体来看,1月份是光伏补贴下发的密集期,上海、湖北、广东、浙江、北京都纷纷下发光伏补贴。其中湖北下发2016-2017年新能源发电项目省级电价补贴6.2个亿,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09个,补贴金额3796.2万元;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66个,补贴金额261.2万元。
国家能源网/光伏头条了解到, 近期,各地区能源规划及重点项目名单也进入启动阶段,青海、宁夏石嘴山相继发布《青海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方案(2018-2020年)》、《石嘴山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修订本)》,青海人民政府更是强调了,要做大做强光伏全产业链,形成以硅为主、多元发展、集中布局的产业格局,重点引进单晶硅、硅片、特高效电池及光伏背板膜等项目。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光伏、风电无补贴政策以及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政策的下发,陕西、山东等部分地区已经积极响应。
陕西省发改委转发《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时提到,有关地方政府不得私自和企业签订平价上网项目开发合同或协议,严禁有关企业圈占平价上网资源后不及时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山东省发改委于1月7日出台了《关于请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通知》中提及,鼓励县级以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试点项目应达到一定的面积和投资规模,原则上供电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规划三年内年供电量达到1亿千瓦时以上,或电网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
来源:光伏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