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集邦新能源网 > 产业资讯 > 正文

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红色预警发布 三地区无法新建光伏项目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9 年 02 月 15 日 10:22 | 分类: 产业资讯

日前,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了 国能综通新能〔2019〕1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2018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根据国家能源局之前发布的检测报告,

西藏首次出现红色预警!

根据国能发新能〔2017〕79号文件,评价结果为红色的地区,国家能源局原则上在发布监测评价结果的当年暂不下达其年度新增建设规模!

同时,发改能源〔2019〕1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中也规定:光伏发电监测预警(评价)为红色的地区除已安排建设的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及通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外送消纳的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外,原则上不安排新的本地消纳的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

意味着甘肃、新疆、西藏连平价上网光伏项目都无法进行建设!只要需要指标都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建设!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红色预警发布  三地区无法新建光伏项目

 

Share
【免责声明】
  • 1、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包含的内容和信息是根据公开资料分析和演释,该公开资料,属可靠之来源搜集,但这些分析和信息并未经独立核实。本网站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在本网站的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2、任何在「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上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资讯、研究报告、产品价格等),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均只作为参考,您须对您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如有错漏,请以各公司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3、「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信息服务基于"现况"及"现有"提供,网站的信息和内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4、「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尊重并保护所有使用用户的个人隐私权,您注册的用户名、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资料,非经您亲自许可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会主动地泄露给第三方。
【版权声明】
  • 「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属于「EnergyTrend-集邦新能源网」网站所有,未经本站之同意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亦不得有其他任何违反本站著作权之行为。
相关推荐

云南分时电价:午间、晚间各设4小时低谷时段

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4:26  |  关键字: ,

4GW!又一家光伏龙头企业中东建厂

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4:24  |  关键字: ,

华电集团建成四川最大在运风光一体化基地

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0:26  |  关键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