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将前两批约10.685GW列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
对于这12.3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而言,这无疑是最大的好消息。今后,他们每年可以增加3000元左右的电费收入。如果光伏项目占用了他们的土地,还能额外得到一份土地租金(部分地区为一次性付25年)。从笔者在调研中了解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光伏扶贫项目都能做到不弃光限电,电费结算也比较及时,明显帮助贫困户改善生活水平。
但我们也要看到另一个方面。假定光伏扶贫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为1100h,则年发电量约为117.5亿千瓦时。考虑到扶贫项目电价普遍较高,按照每千瓦时补贴0.5元计算,每年需要的补贴资金约为58.77亿元。
根据《2018年中央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为754.88亿元,其中太阳能发电331.29亿元。10.7GW扶贫项目在174GW累计装机中只占6%,但需要的补贴缺超过17%,给其他存量并网项目获取补贴增加了难度。如果2019年再有一批扶贫项目“插队”进入补贴目录,存量项目的等待周期将继续延长。
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只收入了2016年3月底前并网的光伏项目,这意味着部分项目等待3年之久却看不到国家补贴的影子。更可怕的是,这种等待还要继续下去,前途扑朔迷离,难以预测。近日,有投资企业发布公告,出售相关资产或电站股权,或许与此有一定关系。
根据国家主管部门举行的一系列座谈会,2019年起新增光伏项目将量入为出,不存在补贴拖欠问题。但对于上百GW未进入补贴目录的存量项目而言,他们的日子并不好过。也许,只有不涉及国家补贴的平价上网项目能让人安心了。
政策原文如下: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贫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和《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审核结果,现将第二批光伏扶贫补助目录和调整后的第一批光伏扶贫补助目录在财政部网站上予以公布。
按照国务院要求,为确保光伏扶贫收益及时惠及广大贫困人口,对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内的光伏扶贫项目,财政部将优先拨付用于扶贫部分的补贴资金。其中,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光伏扶贫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分别负责补贴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光伏扶贫项目,由省级财政、价格、能源、扶贫主管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申请和拨付。
对于村级电站和集中电站,用于扶贫部分的补贴资金由电网企业或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当地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由扶贫主管部门监督足额拨付至光伏扶贫项目所在村集体。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19年3月20日
来源:索比光伏网 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