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美国最大的电力市场运营商之一PJM公司首席执行官Andy Ott日前在一次会议中表示,为了更好地进入容量市场,PJM公司不会降低其电池储能系统10小时持续放电时间标准。
Ott说,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第841号命令中要求将储能系统供电时间标准降低到两小时,并取代需求响应资源。Ott说,“我们必须在841号命令范围之外采用另一种方式实现目标。”
Ott声称,区域输电运营商(RTO)在全球需求响应中渗透率最高,占PJM公司总供应量6%。这些储能资源将用于电力调峰。
Ott表示,PJM公司在今年3月向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提交了一份确定其储能市场的定价政策的一份非常全面的变更提案,以便更好地确定不同类型的资源(从需求响应到储能)如何获得补偿,从而为电力系统提供灵活性。有关PJM公司提案的批复将于近日公布。
“美国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第841号命令难道不是储能行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吗?很明显,第841号命令文件受到严厉批评,我认为这不是一种对美国联邦能源委员会所做出努力的认真回应。”民主党参议员Martin Heinrich表示。
由于现有储能技术还不能提供8小时或10小时的持续供电时间,Heinrich对PJM公司在容量市场内实现10小时储能的要求表示担忧。
Heinrich说,正如其他储能倡导者在PJM公司关于电池储能系统严格最低要求的第841号命令评论中指出的那样,容量较小的电池储能系统部署有大量的商业案例。
Ott表示,PJM公司以前设定的电池储能系统持续时间被视为储能资源与核电、煤电或燃气发电厂之间的直接比较,这些电厂具有更长的持续供电时间。但是将储能系统的持续供电时间降低到两个小时将会对需求响应资源造成影响。
Ott呼吁将多个储能系统配套得到并单独支付费用,将它们集成以实现更高的持续时间。他在会上提出一个假设,就是将一个2小时电池储能系统、一个4小时需求响应系统和一个3小时水电系统结合在一起部署,共同提供“集成”调峰服务。
“不幸的是,第841命令不允许我们将这些资源组合在一起。我们必须得到美国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批准才能实现这一点。”他说。他随后又谈到PJM的储能市场的备案。
Ott表示,PJM电网中电池储能系统最大的价值之一就是它们的快速反应,使其成为参与储能市场的更加强有力的候选者,而不是其远期容量市场。他表示,电池储能系统最适合区域输电组织(RTO)市场,因为它可以提供非常快速响应。PJM公司希望增加几种短期储能产品。
“我认为更好的方法是在PJM公司应用中,我们可以查看如何补偿,并提供短期储能资源。”Ott说。
“尽管区域输电组织(RTO) 希望通过全面实施联邦储能法规来解决这一问题,但841号命令仍然是储能倡导者的一个关键部分。我认为这一部分是一个工程问题,公用事业公司可以说明为什么需要提供长时储能系统。”Heinrich说。
此外,Ott还对电池储能系统与基本负荷发电厂的性能进行了比较。
来源:中国储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