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埃及媒体报道,该国政府决定将土地的用益物权税率设定为每年能源产值的2%。
消息人士表示,省级政府已开始计划将管辖范围内的土地授予企业和投资者,允许他们在25年内以用益物权来建设光伏电站,并且以每年发电量产值的2%作为回报。
消息人士还补充,包括Inara以及施耐德电气在内的6家公司将在Minya、New Valley以及South Sinai省获得土地,用于建设400MW的光伏电站,总投资近4亿美元。
在埃及开发可再生能源项目如需获得土地,要么需要通过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管理局(NREA),要么通过各省级政府。
消息人士还指出,上述3个省拟新建的光伏电站将采用净计量(net metering)和独立发电商(independent producer)模式,其中还包括将直接售电给消费者。
埃及NREA负责人表示,如果投资者向省级政府提交申请,项目的核准仍由NREA负责,并网许可则由埃及电力传输公司(EETC)批准。
关于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来源:新能情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