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工业大学发布了两份招标公告:《哈尔滨工业大学A03公寓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招标公告》,将在哈工大一校区A03学生公寓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双玻双面光伏组件,共计414块,光伏安装容量为132.5KW。
招标控制价:1764847.56元 ,折合单价13.3元/瓦。另有《哈尔滨工业大学部分公寓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将在哈工大A11、A15及B06学生公寓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用310W单晶硅光伏组件,招标控制价:3548871.30元。详细情况请见原招标文件。
原文如下:
哈尔滨工业大学部分公寓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工业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工业大学部分公寓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部分公寓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2019-GFSG-2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451-864179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
联系方式:芦老师0451-864179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0451-5567121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资金为国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2.2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部分公寓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改造工程
2.3 项目编号:2019-GFSG-298
2.4 项目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二校区校园内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将在哈工大A11、A15及B06学生公寓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用310W单晶硅光伏组件,光伏组件安装在公寓屋顶。包括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设备支架的制作及安装,电力电缆的敷设,光伏发电系统与楼内配电系统的连接,系统试验、调试及试运行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548871.3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五级)及以上。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项目经理每天务必到施工现场严格管理;
3.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工作;
3.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其至少连续12个月(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须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招标人有权在开标前对投标人养老保险的证明进行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3.5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6年8月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完成一项发电容量不低于300kwp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业绩,并提供能体现上述业绩内容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建设单位开具的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招标人有权在开标前对投标人施工业绩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3.6投标人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位于哈尔滨市区的常设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与具有维修服务能力的本地企业达成合作协议;
3.7投标人须具备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均不得存在失信或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企业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网站打印件);
16)《投标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原件);
以上材料的原件须与复印件一致,复印件(或打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料不全,报名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投标人登记无效。
5.3在受理投标报名后,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6.2获取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7.现场踏勘
招标人组织集中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19年8月19日下午14时00分(过时不候),踏勘集合地点:哈工大一校区A11学生公寓门前,联系人:张雷老师17745163009。
注:请投标人充分了解工程位置、工程内容的实际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误解工程内容情况或未参加现场踏勘而导致的对投标报价的影响及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何形式的索赔或工期延误申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日下午14时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校外街9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标准化评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为准,查询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企业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企业及个人均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企业及个人均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文件中须体现上述查询记录截图)3.10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近3年内(2016年8月1日至投标登记截止之日)均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注:如投标人对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内携带相关的书面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4.8871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2日 09:00至2019年08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校外街9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标准化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