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产品、技术路线、能量密度、倍率性能、充电时间及安全性都要披露。
11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信息披露指引》,产业上下游包括从事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含电解质)、单体电池、电池组及电池管理系统、相关制造设备、回收利用等业务的上市公司。
《指引》要求,产业链相关上下游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当同时披露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占比10%以上产品或业务的关键指标并对关键指标进行描述。
其中,对从事单体电池或电池组业务的,要求披露公司主要产品、技术路线、下游应用领域、能量密度、倍率性能、充电时间、安全性等。
目前,A股锂电产业链公司在这些方面的披露并不详细,多数只发布实验室最高数据。如若按照新的披露指引,锂电行业透明度将大幅提升。
《指引》还对海外业务比重较高的公司做出相关披露规定——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海外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30%以上的,还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主要收入来源地、产品名称、销售量、销售收入、汇款情况,报告期内当地行业政策、汇率或贸易政策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是,应当披露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据金融数据服务商大智慧统计,目前A股共拥有190家锂电产业链相关上市公司,储能概念股也有69家。
《指引》还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收入或者净利润占比未达到前款标准的,本所鼓励公司参照执行本指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