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科院2019年第19批科研类拟对梯次利用储能系统性能评估及运营分析功能模块和数据接口加工及数据处理进行招标。最高限价111万元。详情如下:
广东电科院2019年第19批科研类(梯次利用储能系统性能评估及运营分析功能模块和数据接口加工及数据处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电科院2019年第19批科研类(梯次利用储能系统性能评估及运营分析功能模块和数据接口加工及数据处理)采购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广东电科院2019年第19批科研类(梯次利用储能系统性能评估及运营分析功能模块和数据接口加工及数据处理)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63953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专项
1.6项目类别:服务
1.7资金来源:其他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10招标结果有效期及适用范围:无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实施计划名称及编号:梯次利用储能系统性能评估及运营分析功能模块和数据接口加工及数据处理(GDKJXM20190436-19041)
采购/服务内容:对梯次利用储能系统性能评估及运营分析相关的7项一级功能模块代码加工,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应用架构和初步设计方案开展溯源管理、在线寿命评估、经济性分析、运营分析等相关功能模块程序加工,开展与电池编码与溯源管理系统、储能监控系统等数据接口加工,开展测试数据和模拟运行数据整理加工等工作,开展接入梯次利用储能系统示范工程的实际运行数据,完成运行数据的加工处理,支撑分散梯次利用储能资源的编码溯源、集中监测、性能评估、运营分析等。(具体功能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计划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0月前
付款方式: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期限为3个月)或银行转账方式。每期款项的付款方式由甲方于支付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接受该付款方式并履行配合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价款,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专用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2日17时00分00秒至2019年11月29日17时00分00秒进行招标文件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
1标书费采用转账、网上支付(不收现金、支票)收取;建议投标人选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该种方式缴费的,投标人应在附言中填写本项目的完整招标编号,如若在支付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网上支付客服电话:4008-333-222。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号:44001403304053000812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于2018 年7 月20 号正式上线,上线公告已在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发票获取方式可上平台查看。(路径:“采购公告”-“通知公告”)。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9年11月22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8日09时00分00秒。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家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七)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叶工联系电话:13710711068
招标项目负责人:沈工联系电话:020-85124035
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费收取联系人:梁工,020-85120177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020-8512529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八)异议
8.1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5281、85125046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九)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十)附件
10.1附件1:招标人声明
10.2附件2:异议书(模板)
10.3投诉书(模板)
10.4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
10.5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表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