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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分布式光伏发展!江西省下发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9 年 11 月 28 日 9:14 | 分类: 产业资讯

近日,江西省发改委下发文件《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明确:

1.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坚定发展光伏发电的信心。

2.要完善政策,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

3.要抓紧落实,推动已纳入补贴规模项目加快建设。

4.要提前谋划,做好下年度竞争配置准备工作。

原文件如下: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近期,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既面临成本下降、对补贴依赖进一步下降的良好机遇,又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指导各地更好地做好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坚定发展光伏发电的信心推进光伏发电应用是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我省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优化能源结构,支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均有重要意义,受技术进步、产业发展等因素影响,光伏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现阶段部分项目经济指标已接近或达到了平价上网要求,为今后光伏发电的规模化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请各级发改部门和电网企业坚定发展光伏发电的信心,落实好国家、省里的各项政策,持续有力地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工作。

二、要完善政策,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包括户用光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具有节约土地资源、就近消纳利用等优势,适合我省省情,是我省光伏发电应用的重要发展方向,各地应宪善政策和管理措施,优先予以支持。

(一)要加强《可再生能源法》室贯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光伏发电是国家鼓励的太阳能利用形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时提供必备条件,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建筑物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目前相关政策细则、技术标准尚不够完善,有的地方出现了阻止、拆除光伏发电设施的事件。请各级发改部门加强《可再生能源法》
宣贯落实,加大与住建等部门协调力度,支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外地做法,研究出台分布式或户用光伏的地方建筑标准,进一步规范安装流程,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健康发展。

(二)要进一步优化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各地要继续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进一步强化规划管理、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光伏发电与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相适应,减轻企业(单位)行政审批负担。

1、各设区市发改部门应会同级电网企业研究本市光伏发电规划,在确保已落实电网接入、消纳条件和场址等条件的前提下,参照省级做法,建立市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并进行滚动管理。

2、对于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1兆瓦的中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市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后即可由设区市或县级有关部门根据权限予以备案。备案文件应注明有效期限,未实施项目应及时清退出市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

3、其余项目仍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光伏发电前期工作管理的通知》(藏发改能源[2019]394号)管理。

(三)要培育成热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运营企业规范经营、做大做强;引导不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退出光伏发电市场。支持企业自发组织行业协会或分会,发挥行业协调、沟通、自律功能。

三、要抓紧落实,推动已纳入补贴规模项目加快建设。

目前,各地通过竟价纳入国家2019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项目整体推进较慢,按照国家规定相当部分项目可能因逾期不能建成并网,造成其电价补贴降低甚至取消。请各设区市发改部门高度重视,督促企业履行好申报时的承诺,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减少建设规模的浪费。

(一)按规定做好信息报送。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竟价结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9]59号)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关于建立拟纳入2019年光伏发电竟价补贴范围项目建设进度月报表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项目单位每月5日前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统中在线填报项目进展情况,并督促项目加快建设,按期并网。项目填报单位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项目并网后,项目业主应上传电网公司出具的并网证明材料。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对未及时、准确填报建设进度的项目,按照视同未建成并网进行光伏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纳入项目名单动态跟踪管理。因建设进度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准确而导致项目不能及时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的,由项目业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梳理尚未并网项目、分类处理。对已开工项目,各设区市发改部门应督促项目单位在落实建设条件和环保、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抓紧推进,按时建成并网;对未开工项目,各设区市发改部门应查明未开工原因.查实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项目单位或县,市发改部门有权取消其2020年度竞争配置申报资格,并予通报。

四、要提前谋划,做好下年度竞争配置准备工作。

预计2020年度国家光伏发电管理大体上仍将延续《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思路。为最大程度支持光伏发电应用,提前谋划项目,省能源局将会同省电力公司研究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调整.各市发改部门可参照2019年要求,提出申请新纳入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项目清单,于12月13日前报送省能源局。

五、要做好服务,进一步优化光伏发电发展环境。

光伏发电是战略新兴产业,产业政策尚在不断完善过程中,部分基层单位对政策不够熟悉;另一方面,光伏发电项目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请各级发改部门和电网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服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各级发改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光伏发电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履职尽责能力;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强化涉光伏发电有关问题监督机制,及时受理并处理基层反映的光伏发电接网等方面的问题。

 

来源:江西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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