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江苏能监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新能源并网消纳有关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配置一定比例的电源侧储能设施,支持储能项目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推动储能系统与新能源协调运行,进一步提升系统调节能力。
此外,《通知》还对电网企业提出一系列要求:
在新能源消纳能力评估方面,电网企业要积极听取新能源发电企业意见和建议,分地区、分变电台区科学提出消纳能力上限建议,且需将评估结果应及时公开,杜绝选择性、差异化执行评估结果。
加快提升电网消纳能力方面,通知指出电网企业应根据新能源发展情况动态调整电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影响新能源电力消纳的沿海、过江等关键输电通道建设,加大苏北地区电网增容改造力度。而对于纳入规划的新能源项目,电网企业应提前开展接入系统规划研究工作。积极简化新能源相关电网项目审批及建设要求,合理下放项目投资审批权限,提高电网工程建设效率。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