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监办为进一步推动辅助服务市场化进程,推进大规模电池储能项目尽快发挥作用,现对《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规则(暂行)》进行修订,形成《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暂行规则》(2020年修订版)。
该文件指出,在新能源场站或虚拟电厂中的储能设施参与调峰辅助服务交易,申报价格由原来2018年版本的上限价格0.2元/千瓦时、下限0.1元/千瓦时,2020年版提高到上限0.5元/千瓦时。另外2020年版本还新增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内容,电储能资源在非弃风弃光时段可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按调频里程报价,上限为15元/兆瓦。
文件定义在新能源场站计量出口内建有储能设施的新能源场站称为储能新能源,且电储能设施与新能源场站视为整体,储能充电能力在弃风弃光时优先使用,此部分充电电量视为新能源场站增量电量。
电厂或用户计量出口外的电储能设施,可与同一控制区域的新能源电厂签订双边协议形成虚拟电厂,其充电能力由虚拟电厂中弃风弃光时优先使用,此部分充电电量视为新能源场站增量电量。
虚拟电厂中电储能设施与新能源电厂签订的双边协议应明确充电电量、充电电价、储能转换损耗分摊、网损分摊、辅助服务费用分配原则及费用结算方式等条款,协议签订的电量应满足储能运行需求。
来源:甘肃能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