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经验可借鉴
政策法律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政府补贴、押金制度。日本1993年起即施行3R极化,规定生产商负责镍氢和锂电池的回收与处理,政府给予生产商补贴;欧盟强制要求生产商建立汽车废旧电池回收体系,“押金制度”促使消费者主动上交废旧电池;美国采取附加环境费和押金制度的方式,延伸生产者责任制。
行业联盟推动“逆向回收”体系成熟。德国成立“共同回收系统”GRS基金会,电池企业按其市场份额等向GRS支付费用,并共享基金会的回收网络,已覆盖80%电池市场,回收率近50%,已回收利用率近100%;美国1991年成立便携式充电电池协会PRBA,成员包括行业领先车企、全球知名电池生产商、以及专业回收企业如优美科;日本消费者基于高度回收意识免费将废旧电池交付销售、维修等企业,相关协会负责与政府、企业等沟通,协助相关法律制定,资金支持等,共同促进形成完善“逆向物流”回收路径。
海外直接拆解回收产业已较成熟。欧美和日本的消费电池、家电电子等回收利用的体系和技术均已经较为成熟,为动力电池的拆解利用打下了良好基础。
梯次利用领域广但大规模铺开仍需时日。海外梯次利用涉及智能电网、家庭储能、商业储能、制成移动电站等领域,且展现出跨国跨公司合作的趋势,特别是电力公司和车企间,如法国电力公司与日本三菱等。梯次利用在技术上仍有待突破,目前实际应用体量较小,很多梯次利用项目还处于试验和研究阶段。
我国产业链各环节加速锂电回收布局
产业链各环节布局形式和优势各不相同。整车企业优势在于能快速建立起成熟回收渠道,且更能满足梯次利用技术要求;动力电池(材料)生产企业能够自主构建“原材料—正极材料—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的闭环产业链,实现原材料端降本;第三方回收处理企业更具技术和环保要求壁垒,并通过向材料生产端延伸提高盈利能力。
目前,首批报废动力电池即将大规模放量、我国顶层设计正在持续完善、钴价上涨提升行业盈利能力,锂电回收在2020年将迎来基本面改善时机。推荐标的:构建锂电池全生命周期产业链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宁德时代;拥有先进锂电回收技术并进入第一批动力电池回收试点名单的企业:格林美、光华科技。
来源:深港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