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订光伏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称: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中国华能集团江苏分公司以9:1的持股及出资比例成立合资公司,就华能集团的重点布局区域开发大型地面光伏电站。
双方计划在2020年至2022年每年开发不少于500MW,累计开发不少于1.5GW的光伏电站,且华能集团江苏分公司同意在合法合规并保证发电量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由乙方负责所投资项目的运维工作。
与此同时,华能集团江苏分公司就林洋能源持有的300MW光伏电站在经过尽职调查等一系列程序后,将按照7:3的比列由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收购林洋能源相关项目公司的100%股权。林洋能源承诺标的电站的发电量符合双方约定标准,如不达标将有林洋能源承担电量补偿责任。
来源:林洋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