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能源(00757)发布公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锦州阳光、其他投资者及目标公司(江苏悦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订立注资协议,锦州阳光以现金出资方式向目标公司注资人民币1800万元。
于本公告日期,锦州阳光拥有目标公司15%股本权益。注资完成后,锦州阳光将拥有目标公司28%股本权益。目标公司主要从事光伏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业务,以及太阳能储能材料及产品制造。紧接注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亿元。
注资完成后,集团将可更有效使用目标公司1.2吉瓦的组件产能,加上集团现有组件产能,集团有效使用组件产能将达3.5吉瓦;另外,借由下游光伏组件客户需求的强力带动,可进而强化公司垂直整合战略的成本竞争优势。董事认为,锦州阳光向目标公司进一步注资人民币1800万元以满足其扩充组件业务的营运资金需求,乃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来自:智通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