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
已纳入国家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清单的项目(含分布式交易试点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建成投产。
拟申报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应完成备案,并在2020年底前开工建设.项目申报企业应出具按期开工承诺,逾期未开工的2年内不得参与我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电项目开工标志为完成第一台风机基础浇筑;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标志为完成10%支架基础施工)
各区发展改革委组织项目单位梳理本区域内拟申报的平价上网项目,对项目规划用地、接网消纳等条件进行审核,原则上应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达成一致,有关材料(正式函件、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支持性文件)于4月20日中午12:00前盖章后报送我委。
本次竞价范围为2020年度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包括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建成并网的项目和尚未并网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全容量并网的项目。
各区发展改革委梳理汇总本区域内需要国家补贴的普通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初审,并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意见,确保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且不涉及生态红线等限制开发的区域,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已落实场地使用权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汇总整理后,并于5月20日下班前将有关材料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委,电子版(含支持性文件)发至邮箱:tjfgw-ny@l26.com;我委按要求对项目进行递选后报送国家能源局参与补贴竞价。
文件原文:
一、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
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等各项建设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进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自动转为平价,不再享受国家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自动转为平价,不再享受国家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已纳入国家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清单的项目(含分布式交易试点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建成投产。本次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以下要求和程序申报:
(一)拟申报平价上网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原则上已签署投资开发协议并完成场址勘察等工作,场址范围不存在用地、环保、林业等限制开发的制约性因素。
(二)拟申报平价上网项目应开展电力接入和消纳能力分析,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
(三)拟申报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应开展风资源评价,具备开发价值,项目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核准且开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应完成备案,并在2020年底前开工建设.项目申报企业应出具按期开工承诺,逾期未开工的2年内不得参与我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电项目开工标志为完成第一台风机基础浇筑;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标志为完成10%支架基础施工)
(四)请各区发展改革委组织项目单位梳理本区域内拟申报的平价上网项目,对项目规划用地、接网消纳等条件进行审核,原则上应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达成一致,有关材料(正式函件、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支持性文件)于4月20日中午12:00前盖章后报送我委。
二、组织开展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竞价
(一)补贴竞价申报范围
按照国家要求,本次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竞价工作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有关要求执行。
本次竞价范围为2020年度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包括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建成并网的项目和尚未并网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全容量并网的项目。
(二)项目分类
1.普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
2.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户用光伏: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户用光伏项目由市电力公司统一汇总确认后按国家政策和要求申报补贴,不参与竞价。
(三)补贴竞价申报程序
各区发展改革委梳理汇总本区域内需要国家补贴的普通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初审,并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意见,确保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且不涉及生态红线等限制开发的区域,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已落实场地使用权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汇总整理后填写附件2(电子版在tianjinnengyuan@126.com下载,密码:23142267),并于5月20日下班前将有关材料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委,电子版(含支持性文件)发至邮箱:tjfgw-ny@l26.com;我委按要求对项目进行递选后报送国家能源局参与补贴竞价。
(四)有关要求
(一)已纳入国家2019年度光伏竞价范围,但在本次竞价申报截止时间前项目仍未能开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二)各类项目均须按照附表格式填写每个项目的接网消纳、土地(场地)落实情况,并提供相关支持性文件。
(三)请各区发展改革委组织项目申报企业及时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ea.gov.cn)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支持性文件。
(四)请市电力公司按照附件3所列提纲,提前准备相关支持性材料,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完善后报送我委。
来源:天津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