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美国针对我国的铝材反倾销税复审结果出炉。美国表示,我国要求进行行政审查的铝材相关企业中经审查都没有资格获得单独的税率,因此出口美国时仍需照常缴纳一定的关税。
2010年,美国商务部以所谓“中国输美铝型材售价低于合理价格 为由.初步决定对中国输美的铝型材征收59.31%的反倾销税。
2019年9月,美国商务部要求,美国海关与边防局暂停清关进口铝型材、要求企业缴纳预估关税保证金,并且追溯到2018年3月5日未清关的商品;反倾销税保证金按照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税率86.01%收取。
涉及光伏组件、光伏支架
复审结果中表示:进口时铝材组装的最终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窗框、门框、光伏组件、幕墙或家具,此类符合铝型材定义的零件也包含在范围内。
作为需要铝材作为铝边框的产品,光伏组件出口也将受到影响!除此,在太阳能项目中,光伏组件需要光伏支架结构,光伏支架基本上是由铝和镀锌的扁平产品组成。
根据不同光伏企业产品有所调整,美国对我国光伏组件产品本身有2%-5%的反倾销税,现在确定组件中的铝材都要缴纳反倾销税,难道要另外收取费用吗?是收取双重反倾销税,还是在组件所含税率中另补?
除了美国,印度也有针对我国铝材及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消息传出。
3月初,在印度商业和工业部的支持下,印度贸易救济总局(DGTR)已正式建议对来自中国PR,越南和韩国RP的铝和镀锌扁平轧材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建议该税率在每吨14.3至173.1美元(〜1,032.45至₹12,497.6)范围内。
关于反倾销税复审那些事儿
根据对光伏产品出口美国到底要缴多少税的理解,美国对于中国大陆的双反税率基本都在65%以上。但企业通过申诉可以降低税率。例如:2019年7月25日,美国对2016年度中国光伏组件双反税的第五次复审后,经过中国企业的申诉辩论,USTR在10月更正了2016-2017双反税率第五轮裁决结果,参与申诉的中国企业出口美国光伏组件反倾销税率的最终认定在2.67%- 4.79%。
2020年2月11日,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代表处(USTR)公布了2018年度对华光伏双反的复审结果,对出口美国的晶硅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征收46.64%至238.95%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和16.4%至19.15%的补贴率。
3月23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定,来自台湾的晶硅光伏产品自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2.57%。因而,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对台湾产晶硅光伏产品征收2.57%的反倾销税,涉及包括英利、阿特斯、嘉盛光伏、伊顿、金泰、英业达等36家出口商和制造商。
文章来源:光伏测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