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宁夏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光伏、风力发电项目用地租赁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
一.项目收取范围为:
沙坡头区辖区内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的电池组件、列阵占地(永久性建设用地除外)以及风力发电项目风机基站用地。
二.收费标准
(一)光伏项目用地。
调整后的光伏项目用地收费标准:230元/亩·年。
(二)风电项目用地。
调整后的风电项目用地收费标准:1MW风机0.3万元/台.年,1.5MW风机0.4万元/台.年,2MW风机0.5万元/台.年,2.5MW风机0.6万元/台.年,3MW风机0.7万元/台.年。
(三)该标准暂定执行5年,期满后适时调整收费标准。
三、收费期限
2020年1月1日前取得用地手续的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土地租赁费到期未缴纳(或未完全缴纳),该日期之前的使用年期按原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租赁费;该日期之后的使用年期按新标准收取租赁费。2020年1月1日之后取得用地手续的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土地租赁费按新标准实施,每3年收取一次租赁费。
来源:光伏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