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江西省下发了本省2021年光伏项目优选方案。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1、时间紧
申报系统将在2021年3月 25 日17 ∶00准时关闭 ,关闭后将不能继续填报 信息。
2、要求严格
申报文件需要附两个重要的承诺函:
1)关于支持 XX项目申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有关事项的承诺函(县级政府模板)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土地(或水面)的应取得县级 以上自然资源(国土、林业)、水利、生态环境、文化、人民武 装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明确支持意见和县级政府承诺函。涉及林地指标、湿地占补平衡等情况的,还应按照取得具有相应定额指标审 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2)关于申报 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有关事项的承诺函
企业充分评估各方风险之后,承诺如果2021年12月31 日未能按时建成并网 , 自愿接受相应政策对本项目及本企业其它项目的暂时性约束管理。
以下三类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
已有光伏发电项目列入 2019、2020年度国家竞价补贴建 设规模且截至 2021年3月15 日未建成并网的企业;
已有光伏发电项目列入2020年度国家公示"竞价转平价" 建设规模且截至 2021年3月15日未建成并网的企业;
在5年内有试点示范项目未完成建设的企业。
3、一些具体的政策要求包括
1)实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杜绝光伏电站建设违规使用土地或破坏生态、植被等问题的发生。
2)优先支持光储一体化项目
参与竞价可自愿选择光储一体化的建设模式,配置储 能标准不低于光伏电站装机规模的10%容量/1小时,储能电站原 则上不晚于光伏电站同步建成。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光储一体化项 目将在竞争优选评分中给予倾斜支持。
3)针对少数企业利用光伏发电开放的准入政策。对"圈而不建”项目要建立及时退出机制,对"未批先建"、拆分项目规避管理的要取消其上网资格。
4)项目已纳入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近期库,或已纳入论证库并经本次审核纳入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近期库。
5)以光伏+储能项目成功申报新增项目的企业在配套的储能设 施建成前,不得参与本省其他光伏发电项目配置,光伏电站本体 不予并网;未在承诺时间建成并网的,对该项目拟占用的电网接入、消纳资源予以回收。
6)各地政府要加强光伏建设用地的土地流转监管,抑制 土地价格不合理上涨,严禁通过层层转包哄抬土地价格行为。
来源:江西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