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三峡集团青海海西州100MW平价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公告显示,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123.74336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MW,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P型单晶双面双玻535Wp及以上光伏组件产品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含接线盒组件连接线、MC4插接头及专用工具等)、配套服务等。
原文如下:
三峡集团青海海西州100MW平价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TGT-XNYGF-SB202101D)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集团青海海西州100MW平价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江三峡设备物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峡集团青海海西州100MW平价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三峡集团青海海西州100MW平价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1日08时30分到2021年04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集团青海海西州100MW平价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三峡新能源格尔木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江三峡设备物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集团青海海西州100M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南部,场址中心点坐标为E 93°23′38.72″,N 36°47′55.57″,海拔介于2880m~2900m之间。规划总用地面积266.67ha(4000亩),光伏区布置实际总用地面积为176.24ha(2644亩),场址内布置有生产区及110kV升压站。场址区为荒漠化国有未利用地,主要为荒漠沙地。计划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建的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采用电缆接入方式,总长度约10km。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接入系统设计和审查意见为准。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南部,建设规模100MW。交通运输条件:场址北侧约14km处有S303省道通过,可通过园区规划公路接S303省道到达场内,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123.74336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MW,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P型单晶双面双玻535Wp及以上光伏组件产品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含接线盒组件连接线、MC4插接头及专用工具等)、配套服务等,包括:
(1)负责提供光伏组件的制造、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供应、运输及交付、安装指导、调试、提供十年的产品质量保证期服务等;
(2)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计、制造、运输、卸货、安装指导、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运输和预验收及以前的组件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3)相关的技术培训与服务。
2.3交货批次和进度
第一批组件交货时间不应迟于2021年06月30日,最后一批组件交货时间不应迟于2021年08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三峡集团青海省海西州100MW平价光伏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交货条件: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并在财务、信誉、其他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池组件制造商;
(2)业绩要求:近三年应具有单个项目20MW及以上单晶光伏组件供货业绩(采用530Wp及以上单晶组件(投标型号),须附有载明组件规格型号、容量、日期的供货合同);且近三年应具有440Wp及以上单晶双面双玻组件可证明的供货业绩,合计达到200MW以上(须附有载明组件规格型号、容量、日期的供货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04月21日08时29分到2021年04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010-8343 4969)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按标段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请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平台每10秒自动刷新一次支付结果);
(2)线下支付:在付款方式中选“电汇”以获取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收款账号。潜在投标人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标书款汇至该账号下(一个标段对应一个唯一的标书款收款账号,汇款前请务必核对号码与金额),汇款成功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的结果通知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4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中填写好电子邮箱地址,招标代理将标书款电子发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潜在投标人。
5.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服务热线电话:010-6413 4583),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已办理电子钥匙的请核对有效期,必要时及时办理延期,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或进行延期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3日10时00分。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8.合同签订形式
本合同签订形式为统采分签,由本项目中标人直接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江三峡设备物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