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能源局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后每年不低于2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且新能源电力消纳占比不低于整体电量50%的项目列为发展重点;多能互补项目实施后每年不低于20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列为发展重点。要求5月23日前报送至浙江省能源局。
其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一是创建一批市(县)级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以保障地区清洁可靠用能、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多元美好用能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坚强局部电网建设,清洁能源消纳、电热负荷一体化运营等工作。
二是创建一批开发区(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地区,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结合增量配电网等工作,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开发区(园区)试点建设。
三是创建一批城区(社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在城市新区、综合体、社区(未来社区)等,依托光伏发电、并网型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开展分布式发电与电动汽车(用户储能)灵活充放电相结合的生态城区(社区)类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建设。
多能互补项目:
一是谋划一批风光储一体化试点,对于存量新能源项目,结合新能源特性、系统消纳空间,研究论证增加储能设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于增量风光储一体化,优化配套储能规模,充分发挥配套储能调峰、调频作用,最小化风光储综合发电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
二是谋划一批风光水(储)一体化试点,针对存量水电项目,结合水电出力特性、新能源特性、系统消纳空间,研究论证优先利用水电调节性能消纳风光电力、因地制宜增加储能设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是谋划一批风光火(储)一体化试点,针对存量火电项目,优先通过灵活性改造提升调节能力,结合新能源开发条件和出力特性、提升新能源接入和消纳能力。
来源:储能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