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常德、韶关先后下发暂停屋顶光伏备案、建设的相关通知后,河南邓州市发改委下发关于暂停我市部分屋顶光伏项目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暂停全市范围内利用自己屋顶自行投资的屋顶光伏项目工作。严禁未经市政府认可的公司通过租赁农户屋顶、企业屋顶来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扰乱邓州市屋顶试点开发工作!
通知如下: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有效保护和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好我市屋顶资源,圆满完成省定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市任务,为县域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做贡献,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开发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21]721号)和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资源开发建设工作加强市级统筹的通知》(2021年7月6日)要求,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暂停全市范围内利用自己屋顶自行投资的屋顶光伏项目工作。全市范围内屋顶资源开发建设工作由市级统筹,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严禁未经市政府认可的公司通过租赁农户屋顶、企业屋顶来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扰乱邓州市屋顶试点开发工作。
邓州市整市屋顶光伏开发试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1年11月1日
来源:光伏政策